实验室安全与管理
实验室制度

实训中心实训室/实验室准入制度

发布日期:2025-03-06 16:04 点击数:

1、目的:

明确实验(训)室准入制度,规范实验室管理,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。

2、范围:

适用于福祉实训中心

3、职责:

3.1 教职员:严格遵守此制度。

3.2中心主任:负责监督中心教职员及学生遵守此制度,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,并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。

4、具体规定要求:

4.1 实验(训)室进行教学科研的场所,非实验(训)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(训)室,实验(训)室也不得从事高致病菌标本的检查。

4.2 实验(训)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。

4.3 实验(训)室更新人员、外来合作者、进修和学习人员进入实验室及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实训中心主任批准。

4.4 非本科人员到实验(训)室,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方可进入,在实验(训)室内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。

4.5 实验(训)室工作人员必须知道实验(训)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(训)室安全教育,自愿从事实验(训)室工作、

4.6 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睛,长发应束在脑后,在工作区不应佩戴戒指、耳环、腕表、手镯、项链及其他装饰物品。

4.7 实验(训)室内严禁吸烟、吃饭、饮水等,以上活动应在休息室内进行。

4.8 实验结束后,实验(训)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,杜绝不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安全。

4.9 实验结束后,关掉仪器设备电影开关,将仪器设备整理好,实验现场整理干净,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(训)室。